深圳交警持续开展“猎虎”行动,严厉打击涉酒驾驶
深圳交警提醒: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;
大量饮酒后,即使经过休息
次日体内仍可能残留大量酒精,身体仍受酒精影响
酒精对人的影响
触觉能力降低。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等。
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。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视觉障碍。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,视像不稳,辨色力下降,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、标志和标线。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,视觉模糊,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,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。
疲劳。饮酒后易困倦,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、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。
另外,无论距离长短,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即构成违法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:
➡️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➡️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酒后驾驶没有"幸运儿",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酒驾理由;交警将持续开展“猎虎”行动,严查酒驾不放松
文章来源: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